保安:社会治安的又一道保障

发布于2016-08-29 06:51:40    文章来源:本站     TAGS: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保安服务、保安培训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前的9月28日,国务院第82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为规范保安服务活动、维护社会治安提供了法律支撑。5年过去了,我市落实该条例的情况如何,保安服务市场的发展势头如何……在《保安服务管理条例》通过5周年之际,记者对相关问题进行了采访。
 
我市保安从业人员近8万人
 
“应该说,《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通过和实施是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必然。”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施劲松说,“保安队伍的壮大是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改善的必然要求,加强对保安服务活动的规范和监督的内在需求也催生了条例的出台。5年来,我们积极落实条例的要求,推动保安服务行业又好又快发展。保安,已经成为维护我市经济发展和市民生活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是社会治安的又一道保障。”
 
我市到底有多少家保安服务企业,有多少保安从业人员呢?采访中,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保安监督科科长陈玉龙给出了这样的一组数据: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要求,我市已经对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进行了清理登记。“目前我市登记在册的保安服务企业有18家,从事保安服务的物业公司有725家,其他自招保安员单位有220家,保安从业人员近8万人。”
 
保安队伍每年提供破案线索2万条
 
保安服务工作是社会治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警方高度重视《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在盐城的落实,并有机融合了盐城的治安实际,形成了具有浓郁盐城特色的保安服务监督体系。“比如,我们将保安监督工作和社区警务工作结合,按照保安员持证上岗率和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率达标要求,与社区警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施劲松说,“我们还把保安公司和保安员信息采集纳入社区民警的源头信息采集范畴,并和房管部门、城管部门配合,将小区物业保安、商场保安、城管保安等全面纳入监管范围,及时掌握保安人员信息。”
 
根据条例的要求,我市通过备案登记来推动保安服务市场的规范,全面开展执法检查,并落实行政许可和备案制度,仅去年一年就对34家饭店和企业穿着仿警服的情况进行了现场整治,同时接待申请办理保安服务公司的咨询人员54批次。
 
规范的管理和监督促进了我市保安队伍整体素质的显著提升,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不断增强。“5年来,保安队伍每年提供破案线索2万多条,协助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500多名。”施劲松说。
 
规范和监管让保安队伍健康发展
 
保安服务行业是特殊的。市场化的本质属性以及维护社会治安的法制化烙印,成为了这个行业的两大特质。“对保安服务行业的监管,是为了这个行业的更好发展,这是我们一直坚持的。”
 
谈到今后的措施,施劲松首先表达了对建立健全保安监管机制的迫切心情:“各派出所应当明确一名分管所长从事保安监管工作,社区民警切实将保安监管工作落实到基层防范工作中;居民小区、村庄、学校等单位应充实一定数量的保安人员进行安全防范,社区警务室建立监督台账……”
 
“其次就是进一步规范保安服务市场。”施劲松表示,将以深化保安监管信息系统为载体,对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物业公司、外省市来盐从事保安服务的保安公司全面进行网上备案。同时依托监管系统建立健全常态化保安员考试发证制度,保安员必须持证着装(2011式)上岗,监督保安从业单位为保安员换发2011式服装。据介绍,借《保安服务管理条例》通过5周年的契机,我市将开展保安服务市场整顿,对非法从事保安服务的公司予以取缔,对非法经营保安服务器材和警用装备的门市进行全面清理,同时规范娱乐场所的保安派驻。